
近日,湖南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内出轨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。丈夫去世后,妻子发现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向第三者转账133笔,共计43万元。妻子认为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股天下配资网,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,法院判决支持。
原告梁某与谭某是夫妻关系。2022年8月,谭某因患肺癌去世。梁某在处理丈夫遗物时,意外发现谭某生前通过微信向被告刘某转账133笔,累计金额434396.56元。两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,谭某与刘某长期以“老公”“老婆”相称,言语暧昧。
梁某认为,谭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,严重损害了她的利益,遂将刘某诉至常宁法院,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全额返还财产。
常宁法院查明,谭某在与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基于与刘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,先后向其转款133笔,共计434396.56元。这些转款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,也未经原告同意和事后追认,属于无权处分,且违背公序良俗,因此上述转款赠与行为无效,刘某应返还财产。考虑到刘某在与谭某交往期间亦向其转款17笔,共计1817.8元,可以抵减,最终刘某应返还原告梁某财产432578.76元。
法院认为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,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任何一方非因正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当协商一致,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。若造成损失,受损方可要求赔偿或在分割财产时予以补偿。
常宁法院还表示,以婚外赠与维系的感情不过是镜花水月,既触碰法律红线,更背离公序良俗。当司法审判与道德否定形成合力,所谓的“深情厚意”终将成为一场双输困局:情感破碎时,法律不会为越界者遮风挡雨;财物尽失后,舆论更不会为背德者摇旗呐喊。须知,任何以践踏婚姻契约换取的“幸福”,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此外股天下配资网,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,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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